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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不愿结婚的苦衷

1999-11-28 来源:生活时报 绿柳 我有话说

40岁的多特曼·古恩特眼下仍孑然一身,谈起他为何到了不惑之年还不想结婚时,多特曼道出了他的苦衷。他认为在德国,婚姻法似乎偏向女性。例如男女双方离婚,根据婚姻法,法院会将男方一半甚至2/3的财产判给女方。如果说,两人结婚10年以上了,如此判决心里还能承受,毕竟双方共同生活了这么长一段时间,但是如果结婚仅一年就离了婚,那这样的判决就实在难以接受了。

再则,德国婚姻法规定,如果女方离婚后再婚,她仍可享受前夫提供的赔偿费和赡养费。多特曼说,这样的规定显然对女性十分有利,而对男性限制较多,因此许多德国男子在婚前都不得不三思而后行,不敢贸然结婚,害怕失去自己的财产。

虽然现在流行婚前进行男女双方的财产公证,以防离异时产生法律纠纷,但这毕竟是很敏感、很伤感情的事,许多女子由于这种条约限制其财产继承权,也因此不愿结婚。所以财产公证法并不十分行得通。于是男人采取等待观望和能拖就拖的态度,他们不愿用婚姻的枷锁束缚住手脚,更不愿意因婚姻的破裂而被夺去财产和积蓄。

多特曼说,他已经40岁出头了,很想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,但这要取决于能否找到合适的女子。希望随着年龄增大,人的阅历会更丰富一些,选择也会更成熟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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